HONG KONG, Oct 31, 2021 - (亞太商訊) -  鑒於復牌指引所載之五項條件經已於2021年10月29日達致,保利協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800.HK)(「保利協鑫」或「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集團」)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申請自2021年11月1日(明天)上午9時正起恢復其股份於聯交所買賣。

達致復牌指引的五項條件如下:

1. 就德勤在核數師函中提出的若干關注事項進行適當的獨立核查,評估對保利協鑫業務運營和財務狀況的影響,披露核查的發現和影響,並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2. 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刊發所有未披露的財務業績並解決任何審核修訂

3. 證明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即保利協鑫經營的業務,不論由其直接或間接進行,須有足夠的業務運作並且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營運,以保證保利協鑫證券得以繼續上市)

4. 公佈所有重要資訊以供保利協鑫股東和投資者評估其狀況

5. 證明保利協鑫設有充足的內部監控及程序以遵守上市規則

另外,受惠於光伏產品市場需求顯著增加,光伏產品售價有所回升,保利協鑫於2021年上半年錄得亮麗業績。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個月,集團未經審核的收益約為87.79億人民幣,較2020年同期增加約22.3%。毛利約35.99億人民幣,較2020年同期增加約97.5%。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為約24.07億人民幣,而去年同期之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虧損則約為19.96億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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