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Jan 17, 2021 - (亚太商讯) -  香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建设」或「公司」;股份代号:190)及华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创创业投资」或「要约人」)联合宣布,要约人要求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向协议安排股份之持有人(「协议安排股东」)提呈以协议安排股份方式(「协议安排」)将公司私有化的建议事项(「建议事项」)。

建议事项条款
根据建议事项,作为注销协议安排股份的代价,协议安排股东可就每股协议安排股份获支付现金8.00港元(「注销价」)。

注销价较股份于2021年1月12日,即暂停买卖股份以待刊发联合公告前的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第二次中期股息除净收市价每股3.50港元溢价约128.57%。

于2021年1月13日,董事会议决向股东宣派第二次中期股息每股13港仙,代替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第二次中期股息并不以建议事项生效为条件且并不会自注销价削减。

建议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要约人认为建议事项将为协议安排股东提供一个具吸引力的机会,在充满挑战的市场环境中以全额形式退出及变现彼等于公司的投资。

注销价超过公司近5年股价高位,为90天平均收市股价4.00港元的两倍。公司股份的流通性已长时间处于相对低企的水平,而股份低企的交易流通性使股东难以在不对股价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执行场内出售。建议事项为协议安排股东提供机会以诱人的溢价价格以全额现金的形式退出及变现彼等于公司的投资。

要约人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亦即控股股东)于过去10年间已透过收购股份以给予公司承诺及支持。就过去的12个月,股价于2020年1月17日达到最高位7.52港元,但当公司于禁止买卖期间于2020年2月及3月停止购回其股份时开始下跌。距离达到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前的余量上限仅为0.24%,公司于2020年7月3日股份收市价为4.87港元时最后一次购回股份。股价逐渐下降且于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格为3.63港元。鉴于维持最低公众持股量的限制,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不大可能进一步大规模购回股份或在市场上购买股份。

与此同时,股份一直按每股资产净值之重大折让进行买卖,其中于概无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股份收购及公司股份购回的2020年7月6日至联合公告日期期间的折让为80.70%至85.69%。因此,建议事项将为协议安排股东提供机会,以较彼等于市场可获得者低的每股资产净值之折让变现彼等于公司之投资。注销价较2020年6月30日的未经审核综合每股资产净值折让约67.40%(已排除2020年中期股息及第二次中期股息)。

就公司而言,上市平台于过去5年未能有效用于任何股权融资活动。由于负面经济逆境、地缘政治风险加剧、2019冠状病毒病等因素为公司盈利能力带来的不确定性,或会导致公司股价表现不佳,股份交易流动性较低,董事会认为,公司从股权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能力有限,目前的上市平台已不足以作为公司业务及长期发展的集资渠道。倘建议事项顺利进行,董事会预计公司可在制定长远策略及节省上市开支方面提高灵活性。

公司之股权架构
于联合公告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由511,074,246股股份组成。其中,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股份393,907,907股,无利害关系协议安排股东持有股份117,166,339股,分别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7.07%及22.93%。

财务资源
实行建议事项所需的现金代价最高金额将约为11.8亿港元,要约人拟以其内部现金资源拨付建议事项所需现金。

撤销上市地位
在协议安排生效时,所有协议安排股份将被注销。公司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有限公司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且该撤销紧随生效日期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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